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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木依依的哭诉 (1 / 4)

第三十四章木依依的哭诉

挂断了电话,我下意识的往兜里去摸烟,发现早就被隔离点的医护人员没收了。

盯着桌上的几份代持合同发呆,静静的消化短短十二个小时不到发生的一些事。

董浩用价值超过十二个亿的股权代持合同当作是精神损失费,其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掏钱。

但这又说不通,因为一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这几份股权代持合同将不再是代持,而是持有。

董浩没理由让我替他成为这些股权的持有人,如果我是董浩,那我一定恨不得生啖了自己,绝不会资敌。

不过,董浩到底有什么阴谋,现在还不得而知。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想要自保,把十二亿退还给董浩这样的傻事,我还做不出来。

以董浩的性格,哪怕我拒收这十二亿,董浩也断然不会冰释前嫌。

与其如此,倒不如大大方方接受。至于阴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叮铃铃”电话声响起,把我的思路打断。

低头一看,竟然是她。

细想这半个月以来发生的大事小情,好像她真的是个起点。

要不是她用了点儿小伎俩,让我当她的挡箭牌,我也不会被李万聪记恨上。

李万聪要是没有对我怀恨在心,我也不会寒冬腊月被人扒光了衣服从山顶上扔下来。

我要不是被人扒光了衣服从山顶上扔下来,也绝不会认识李思语,而且还在李思语的家里住了两天。

要不是李思语救活了我,我就不会跟董浩产生任何关系,董浩也不会一门心思想要除掉我。

倘若董浩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不会被卷进势力集团的豪门之争里。

要不是我误打误撞的被卷进豪门之争,我也不会被秘密拘禁在山巅的木屋里,也就不会跟李思语发生关系。

我没跟李思语发生关系,也就没有今天几份股权代持合同。

没有这些代持合同,李亨达也不会认识我,更不会想让我去执导新电影。

要不是李亨达,我也不会莫名其妙的签署跟李思语之间的“婚前协议”和“婚后协议”。

说不怨恨木依依,是骗人的。

要不是她,我们一家四口虽然过得清苦,但好歹还是一个完整的家。

可她的本性并不坏,坏就坏在她有些小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真要让她跟李思语比起来,李思语的隐忍比她的小聪明更可怕。

一想起刚才跟李亨达通电话,莫名对李思语这个名字有些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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