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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识(下) (1 / 3)

(关于书名之事解释一下,“金手指”不仅仅是说作者要开修改器,更是主角用来解释他那些奇思妙想的一个理由,正如李白诗中说“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吕洞宾在传说中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故此主角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金指”。另外,因为与起点合同的缘故,书名很难更改,还请对书名有不同意见的朋友见谅。另外,多谢书友战斗的刑天指正,我将此后对主角的大少爷称呼全都改成“大郎”,以符合当时民俗。最后,继续向各位拜票,求收藏和推荐。)

“闭嘴!”赵与莒厉喝了一声,两个月来主人的积威尤在,李邺想起那些鞭笞,立刻噤若寒蝉。

“请教尊姓大名?”

赵与莒避开了对方的锋芒,转而询问他的来历。看瓜少年并不觉得意外,人证物证俱在,他料想赵与莒也无法反转,便撇着嘴道“我姓霍名重城,五里之外的霍家庄便是我家。”

霍姓少年倒也聪明,虽然知道赵家不过是连个虚爵都没有的宗室旁支,却只敢在李邺面前自称小爷,到了赵与莒面前则不然。赵与莒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他这笑容看到李邺眼中极为诧异,因为在他印象之中,赵与莒仿佛不会笑一般。

“他当时是用这个筐偷瓜么?”赵与莒再次问道。

霍重城原本想点头,但眼睛瞥了那筐一眼,心中猛然大悟,暗道好险上当,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姓却是知道的,那装瓜的竹筐上写了一个霍字,分明是他霍家的,李邺怎么会先去偷这个筐再去偷瓜!这个赵与莒果然有些小聪明,先问清楚自己的姓,再提这个筐,免得自己抵赖。想明白这,霍重城的点头便变成了摇头“这筐是我们家的,他偷时是空手。”

“霍重城,他偷瓜是哪一位见着的?”赵与莒又问道。

霍重城回头看了跟班一眼,一个庄丁会意,挺胸突肚地走了出来“我看到的!”

赵与莒点了点头“我赵家家规森严,李邺,背家规第二条。”

李邺全身抖了一下,然后硬着头皮背道“家规第二条,为非作歹者杖击二十并送官。”

这两个月来,他们日日都背家规,因此早就烂熟在胸,赵与莒一问便能脱口答出。背完之后,他刚想出声哀求,却被赵与莒冰冰的目光一扫,到嘴的求饶话语又被堵了回去。

“若是这叫李邺的偷了你家瓜,便属为非作歹,杖击二十并送官办,你看如何?”赵与莒又转向霍重城。

“就应该这样。”霍重城用力点头道。

“来人,将李邺绑起。”赵与莒又向自家庄丁喝道“将执行家法的木杖也请出来。”

赵子曰立刻将李邺拉了过来,他根本不用绑,因为霍家将李邺带来时便已经将他反绑住。另一个家丁回屋,没多久便拎出一根木杖,这刷着白漆的木杖足有手腕粗细,看得霍重城也是一愣给这木杖杖击二十,只怕会当场毙命,根本没有必要送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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