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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同意亲事 (1 / 3)

李秀敏的脸一下红了,她猜测,夏山打扮成这样,一定是另有事情跟爹爹说。她没好意思再拉夏离,而是给夏山屈了屈膝,闪开身请他们进门。

夏山见李秀敏带羞含怯,粉腮红的如天边晚霞,更是喜不自禁,冲着她呵呵傻笑几声,叫道,“李姑娘。”

李秀敏低声“嗯”了一声,头更低了。

林氏看到夏山穿得光鲜,又拎着鸡鸭,也猜到他来的目的。她非常瞧不上夏家老两口的市侩和拿闺女、孙女、媳妇不当人,不愿意把闺女嫁去他家。但自家老爷特别欣赏夏山这个后生,说此子聪明,活络,做事有原则,以后会大有前程。又说若夏山真有本事把闺女带去任上,他就同意。哪怕闺女前几年辛苦些,以后肯定会有好日子过……

可无论如何,林氏都不愿意闺女嫁去夏家,又拗不过自家男人。

她强笑着请他们进屋,又去东厢讲堂把李先生叫出来。

李先生让学生们再朗读几遍文章后,就在沙盘里练习写字,他则把夏山请去了书房。

夏离看出林氏的不高兴,很不好意思。客气几句后,就把绢花送给李秀敏,又说了自己这次湘山府城之行。

李秀敏只去过县城,特别羡慕夏离去了省城又去府城,还送了夏离两张自己绣的帕子。她之前也跟夏氏学过绣艺,也比较懂审美,帕子绣得清新淡雅,非常不错。

两刻多钟后,李秀才和夏山出来。看夏山欣喜的眼神,夏离猜到,李秀才肯定同意了。

路上,夏山说了李秀才已经答应,他把夏离一家送去府城后,过几天就会请假回来请媒人去李家说媒。

夏离也替夏山高兴,还是说了林氏的不喜。嘱咐道,“敏姐姐是个好姑娘,从小没受过什么苦。三舅一定要把她带去府城,不许外公外婆反悔,更不许他们欺负她。”

夏山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知道。若是带不走她,我就不会娶她……娶不到她,我宁可终身不娶,”又补充道,“三十再娶。”

这个时代,律法规定女子二十必须嫁人,男人三十必须娶妻,否则官媒会出面为他们配对。

倒是一个痴情种。夏离也希望这一对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回去跟夏氏说了,夏氏又是开心又是遗憾。暗道,可惜了李秀文,那么好的孩子却没能当上离离的夫婿。

下晌,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不知道要在那里呆多久,不仅带了春衫,还带了夏衫。又带了八百多两银子在身上,若是府城真的不错,就把家安在那里。可以买个院子,再买个铺子。若不是不行,只租个小院暂时住着,等当当习惯在那里生活了,他们再回来。

这次把祝二家的带着,祝二和祝财看家,还要种家里的番芋和那一亩地。黑子也要留下,它刚适应当个平凡的看家狗,不能再勾起它当戎犬的远大理想。去都司府住带只鸡不好,锦鸡也要留下。若以后真的在那里安家买了宅子,再让他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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