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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卧槽……

怎么感觉店铺里的这个年轻女人贱兮兮的……

当然,也有一些人觉得很是眼熟。

杜微杜十娘是当年的京城第一名姬,无数人趋之若鹜的想要一亲芳泽做入幕之宾,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机会。

花魁也是有花魁的特权的。

于是,幸运的人春风一度,不幸的人睹画思人。

虽说杜微离开了京城数年,烟花之地也有了新的花魁娘子,但并不是所有人的都把笙歌忘的干干净净。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一会儿的功夫,看热闹的人群已经开始了指指点点,显然是相互咬耳朵说悄悄话之后回忆起来笙歌的来历。

对于这一幕,笙歌见怪不怪。

时代是这样,风气是这样,与其生气的理论,倒不如抓紧时间看完手中的话本子。

呵,本姑娘又不靠算命生存。

哼哼哼,本姑娘有的是小钱钱。

第一天,从艳阳高照到日暮时分,笙歌的店里没有迎来一个算命的客人。

夕阳西下,笙歌伸了伸懒腰,看着提着食盒脚步沉稳的林远皱了皱眉,她是不是太得过且过了。

要不还是再多一件装备吧,看来单单这把椅子还不够。

笙歌研磨情真意切感人至深的写了一篇神君救人幡然醒悟通晓天机的文章。

千万不要怀疑一个能够考上举人的读书人写文章的文采。

不是本姑娘平常不想写,是怕写出来吓死你们。

“林远,快去找个雕刻师傅,把文章用鎏金的大字刻出来……”

笙歌满意的吹了声口哨。

这文章也不知道谁写的,真是棒死了……

看看这字迹,看看这文采,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一定是个蕙质兰心,内外兼备的人。

鎏金大字……

林远嘴角抽搐,老大最近的品味很迷啊……

到处都是金光灿灿,俗不可耐啊……

可是作为老大身边最称职的左右手,还是假装这个品味很高大上很清新脱俗吧。

鎏金大字确实蛮贵气的。

为什么说完这话,林远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良心在痛呢。

“哪里写的有问题吗?”

笙歌看向表情丰富的林远,满是疑问。

千万不要告诉她,她这个大学霸写了错别字。

这就有些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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