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五)

但她是真的不想再住孔乙己那间都发臭的屋子了。

兔子,野猪,野山鸡,笙歌来者不拒,吃饱喝足之后满载而归。

这些剩下的野味自然是被他卖给了镇子里开酒楼的,换了一些钱。

对于笙歌打了头野猪,鲁镇掀起了轩然大波。

毕竟像孔乙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经常被揍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擒得住野猪还毫发无伤的。

对于所有人的好奇,笙歌只是矜持的笑而不语。

真当本姑娘上个世界的揍是白挨的吗?

用这些野味换了几两银子,笙歌豪爽阔绰的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洗着热水澡,穿着崭新舒服的衣裳,吃着荤菜……

这才是人生唉。

笙歌表示,她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素菜什么的,她真心不爱。

笙歌如孔乙己一般置办了几件长衫,她是真没兴趣真的像做工扛麻袋的一样穿个褂子。

嗯,她得保护自己的少女心……

浪九九:主播,不得不提醒你一个残酷的事实,你上次打猎换来的银子好像已经见底了……

言外之意,你不能再吃香的喝辣的,住客栈穿新衣了。

主播:你不说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打算怎么暴富,难不成要重操旧业了吗?

笙歌眨眼,旧业……

她什么时候都有了固定的旧业了?

主播:什么旧业?

走路太浪会闪腰:坑蒙拐骗一张嘴,不就是神棍么?

主播:不会……

笙歌打算这一次放飞自我了。

一样的时代背景,怎么能用一样的法子……

太lo了……

主播:这一次本主播打算打家劫舍,烧杀抢掠了。

嗯,没错,这次她不打算动嘴了,准备简单粗暴干脆利落的动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三观呢。

主播:被你吃了。

夜深人静,笙歌啃完了手中的水晶猪蹄,补充了胶原蛋白,看着铜镜中依旧苍老枯瘦的容颜,叹了口气。

还是猪蹄吃的不够多……

笙歌决定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吃猪蹄,吃到皮肤有弹性有光泽才罢休。

月黑风高夜,趁着夜色潜入鲁四老爷家看看是不是祥林嫂吧。

夜晚的鲁镇其实并没有笙歌想象中那般寂静,反而有些热闹,小街小巷,都是推着小车在兜售各种小吃零嘴还有些手工制品。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