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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想她堂堂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竟然还比不过一只老僵尸……

这就有些不开心了。

不过,转念一想,她是不是可以抱大腿呢。

唉,本小仙女倒是想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上人生巅峰。

可老天爷貌似舍不得看见他的亲闺女如此穷困潦倒,屁颠屁颠送来了金手指。

王九郎固执的认为她是卫玠,赶不走,打不过,所以,所以,就当做送财童子吧。

呸,分明是僵尸。

哼,她竟然打不过王九郎,这简直就是耻辱。

明明她感知到自己潜力无穷,身体里蕴藏着庞大的能量,可偏偏调动不了。

最起码别人还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可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没了脑子,就连武力都被压制了?

不公平,不公平。

“对,还有……”

王九郎嘴角含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既然卫玠喜欢这种闪闪发亮的东西,那他丝毫不介意再收藏一些。

回想当时,无数清流名家对卫玠的评价,“美风神,善清谈;常以为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不见喜愠之色。”

王九郎便忍不住失笑,卫玠可不是那等清心寡欲之人。

与其说卫玠善清谈,倒不如说他喜美食。

与卫玠相处许久,他也算是了解一些卫玠的喜好。

喜美食,好美人儿,如今还多了一种属性,那就是财迷。

莫名可爱怎么办……

人心向来都是不公平的,你喜欢此人,那么她的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都是最好不过的。

哪怕是有缺点,都是可爱的地方。

笙歌笑眯眯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儿。

银子……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银子……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可以体会一下用银子砸人的感觉了。

哼,百两够不够?

不够的话,小爷给你们千两……

笙歌的脑洞发散的很远,似乎已经看到了她自己在浪荡败家纨绔路上一去不复返的样子。

咳咳咳……

(灬??e??灬)

打住,不能再想了。

“咳咳……”

笙歌一本正经的清了清嗓子,大义凛然的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爷是那等为了区区金银财宝就折腰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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