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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家比国大 (1 / 2)

广东广州府,丁魁楚开城,迎接夏完淳入城的那一刻,郑芝龙就明白了,自己上了当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明军的目标是肇庆,不是广州。

唇亡齿寒,郑芝龙一万个不相信,侯玄演会和自己和平相处、会继续容忍自己做福建王。

再过几年,侯玄演的实力越来越稳固,自己就会成为板上鱼肉。

郑芝龙不同于丁魁楚,他绝对不会相信,侯玄演会善待他。所以郑家从一开始,就没有人想过投降。

双方积怨太深了,从郑芝龙收留李成栋开始,道福州的那场惊心动魄的迎驾,还有对于日本商路的争夺。

广州府六月份的天气,已经是酷暑难当,郑芝龙半1裸1着上臂,常年的海上生涯,让他的肌肤变成了古铜色。正是身强力壮的年纪,郑芝龙的上臂肌肉如同盘虬,看上去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平国公,而是一条精壮的汉子。

郑芝龙的几个兄弟,各自领兵驻守一方,眼前只有他的儿子郑森和郑渡。郑森以前叫朱成功,自从隆武帝死了之后,侯玄演立小皇帝登基,郑森就改回了本名。

郑渡一身的锦衣玉带,和父兄的短打便装不同,那是上好的丝绸衫子,一件就值个几百两银子。手里握着一把玉骨扇,边晃边说道“丁魁楚那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投降侯玄演。嘿,如今被人押到金陵,过着猪牛一样的日子,随时都会被宰。可惜的是两广这么块好地方,白白落到了姓侯的手里。”

郑芝龙一掌拍在桌子上,怒道“丁魁楚自己犯蠢,死不足惜,却把我们害惨了。本来我们两边既是互相牵制,也是互相依存。小猴子打我就要害怕永历动他,打永历就怕我们插手。这下可好了,丁魁楚把自己地盘和小命拱手相送,咱们成了孤家寡人了。”他的掌力不俗,震得老黄花梨木的桌子嗡嗡作响,案上茶水的涟漪经久不歇,也可以看出郑芝龙现在内心的震怒。

郑渡一听这话,心中有了一个念头,刚想说话,就听到自己老爹沉声道“森儿,你怎么看?”

郑渡心中一阵嫉恨,自己的老爹果然还是更看中大哥。郑芝龙虽然虽然是个海盗,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和自己一样,他降明之后,就把郑森送到南京国子监求学,聘请的都是知名的教师,还让郑森拜了钱谦益为师。钱谦益当时,可不是臭名昭著的汉奸,那时他号称文坛宗主,声望很高。郑森师从钱谦益,学了满腹经纶,算是郑家允文允武的一位。郑芝龙也一向看重这个儿子,不但让他独自带领军队,而且很有话语权。

在后世,郑森能还有一个名字,被人叫做郑成功,不过他本人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名字。他叫过郑森、朱成功、甚至还有一个日本名字田川福松,但是从未叫过郑成功。

郑森长得和他爹郑芝龙不同,因为他的母亲是日本人,所以郑森没有继承到郑芝龙的魁梧身高。郑森长得颇为儒雅,小眼细眉,跟自己的众兄弟相貌悬殊,他见过夏完淳,当初延平府外,甲胄鲜明,战意滔天的风字营统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听说肇庆府的夏完淳,这一次带来了十万大军,比上次的五千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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