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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梁王 (1 / 4)

“什么买卖?跟这个姓龙的有关?”

“对!”

“他到底什么来头?卧槽,他说话挺冲呀!”

田福生吐了两个烟圈,笑道:“他要不冲,就不是龙五爷啦!此人明里是个阴阳先生,但其实私下里是跟人搞‘配骨’的,跟我们正统坛门不是一个路数。对了,‘配骨’你懂不?”

“能不懂吗?就是配阴婚嘛!去年我们还弄过一期节目的。”

“配骨”是南方人的说法,北方叫“冥婚”“阴亲”,乃是中国常见的一种民间习俗。

旧时人们认为,一个未婚的成年人死去,坟墓便是一座孤坟,会影响子孙后代的昌盛,这在风水上是很忌讳的,于是“配骨”的习俗便应运而生。

一般的操作方式,是死者的家属托“鬼媒人”说亲,觅一同样未婚的异性尸骨,并骨合葬,仪式即告完成。这所谓的“鬼媒人”,大都是由阴阳先生充当的。

此习俗由来已久,因为“配骨”的过程中耗费甚大,旧时也只见于富贵殷实之家。但是近年来,国人生活水平普遍有较大提高,所以这一风俗转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兴盛起来。

所谓一行兴,百行兴。有人“配骨”,就要有尸源;符合条件的尸源很紧俏,所以价格自然就水涨船高,暴利也就产生了;暴利当然能让人铤而走险,所以跟着就催生出职业的刨尸人,挖坟掘墓,专向青年男女的尸骨下手。

如此一来,无形中竟然形成一条完整隐蔽的产业链,风行天下。所以说国人的脑子,独步乾坤。

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他这是在两千年前说的,殊不知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为了一个“利”字,已经进化到“礼义廉耻皆可弃,天王老子一边去”的境界。

田福生道:“不错,就是配阴婚。但‘配骨’也只是个幌子,这老狐狸啊,其实是个‘走地仙’!这么多年,他打着‘配骨’的旗号,不知道刨了人家多少坟,挖了多少宝贝,在黔东北名声很大。

“我俩是零一年冬天初次合作的,算算都有十五个年头了。咱这位五爷本事得有多大,你想都想不到。第一次合作,他让我出手的宝贝就是从乌撒金竹古国墓葬群里弄出来的,是两把卷云纹茎首铜柄铁剑。要知道,零一年,省里的考古研究所就驻在乌撒!”

王子衡惊讶道:“这不就是盗墓贼么?田哥,他的做法可都是犯法的啊,你怎么能跟这种人有牵扯?”

田福生眯着眼道:“老弟,经过今天的面试,你这脑筋还不开窍吗?现如今这个世道,犯法不犯法是你我说了算的?退一步讲,就算他龙五爷犯法,跟我田福生有什么关系?我不过是个中间商,他有货,我就帮他转手,各取所需,来路一般都不问的。而且在我们这行当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管上中下哪条线路的人出了问题,都不得供出其他人来,否则,他的亲人朋友都得跟着遭殃。怎么,还真让人家龙五爷掐准了,你就是个胆小无用的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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