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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庭审 (1 / 3)

到第二天,才轮到我。

起诉书指控我参与运输D品,跟我核对完身份后,法官开始提问。

法官:“你对参与运输D品这一指控有异议吗?”

我说:“我承认参与过运输货物,因为陈总告诉我去拿货,并没有告诉我去拿的是什么,所以我对起诉书指控的参与运输D品有异议。”

法官:“你有没有在其他场合或者因为好奇询问过你要去拿的货是什么货物吗?”

我说:“没有!”

法官:“你知不知道通过非口岸接送任何物品都是违法的?”

我说:“我是在我国境内接到的这个货物,并且货物双方都没有申明这个货物是境外货物,所以我认为法官提的这个问题不确切”。

法官:“你是瑞丽本地人,你应该知道你们去的地方已经接近边境,难道对方让你去这么偏远的地方拿货物,你没有产生疑问吗?“

我说:“我初入社会,在会所工作期间经常遭受打骂,上面派我们做什么事情,我只能无条件接受,不敢询问我们会去什么地方,不敢询问这件事是不是合法,因为不服从就会有皮肉之苦。”

这时律师帮我补充意见:“我的当事人还未成年,对法律的认知程度还不是很完善,希望法庭给予考虑。”

法官:“采纳!”

法官继续问:“你在会所期间知不知道这里存在D品交易?”

我说:“不知道,我刚上班三天,对这里的情况不清楚。”

法官跟旁边的人交换了一下意见,然后接着问我:“起诉书显示刘xx把一包疑似D品的纸包交给你,让你送到同案的文xx手里,你有没有做过?”

我说:“我纠正一下,刘xx交给我东西不假,我也交到了文xx手里,但是我不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东西,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D品这个东西,是我到看守所后才知道的。”

这时律师又举手要求发言,法官应允后,他说:“我的当事人是案发当月才休学进入社会,他不知道D品为何物的辩解法庭应该充分考虑。”

法官表示有效,接着继续问我:“你们去接货,陈xx或者刘xx有没有提及报酬?”

我说:“提到了,他说事情办成了给我们每个人两万块钱,干活付钱,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给这么多。”

法官:“你自己都说了这个报酬比较高,你有没有产生异议?有没有问过为什么?”

我说:“我缺钱,非常缺钱,但我的确没有问过任何人,因为我不敢,我怕被打。”

反正他们打我是事实,我怎么说都跑不了题。

律师说:“请法官充分考虑我的当事人尚未成年,思考问题或许会有片面性。”

法官:“我的问话结束了,休庭!”

再开庭的时候我被当庭释放,判决罚款一千元,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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