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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蛛丝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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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那颗一直以他为风景、为一切的心,这一次得到了机会,片刻也不想耽搁,似乎是极尽迎合地,不仅努力跳动,还误以为自己是一颗星星,可以像这样,一闪一闪地冲着他的笑发出莹莹耀目的光亮来。

心意终于是比想像,力水火无情地快了那么一步,藏在胸腔里的这颗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地爱他。

我只是不甚清楚,这些太过明了的心意,有没有也像那颗心一样,形迹清楚地出现在自己的脸上。须臾之后,记起,依着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好像是不大能藏得住心事的人,这样就觉得,离李世民太近略有不好,于是提起步,以微不可察的步子,向后退了一小步,再跟着一小步,想要退到灯影里去避一避。

李世民在我退到第二步时,瞧了瞧我,不知想到什么,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一只大毛笔,对我道,“写字是一件趣事,要不要试试?”

我瞧了瞧那只大毛笔,发诸肺腑地想,这毛笔真大啊。都可以用来扫桌子、挠痒痒、还有刷两个字出来,简直是一根万能毛笔,心中倚着这出万能,涌起想要的情绪,但觉得还要谦虚一下。我甚违心地同他客气着,“这个给我,我又不会写出像殿下一样好看的字,是不是糟践了?”语毕,禁不住在心里觉得,自己客气得很是到位,看来已经差不多是近朱者赤了。

他闻言,似乎也是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很随意地,转了转手中的那只大毛笔,“那就是不想要了?”然后,好像是甚惋惜地想要收起。

我又瞧了瞧,那只毛笔。衬在他骨肉丰均的手指中间,即将抽离的路线,也是龙飞凤舞地好看,心中已然升起大大的舍不得,便嗫嚅道,“那,要不然,我还是试一下为好!”

然后,就被那则舍不得,催化出来的胆子怂恿。将手攀到他的手上,很无畏地劫走了那只大毛笔,还有一只青石砚台。另搭了几锭墨,一齐抱回屋中。逃开的迅速还有点快,似乎生怕他会反悔。

用那只大毛笔,刷刷脸颊,觉得夜静如蜜。浓密的黑暗,也无法将一切遮掩,他就在我记忆里的边缘处,稳稳栖妥,夜风拂过,都能拂动出莹亮的光泽来。在所有过而不留的见闻中。镌刻进了三生一样坚牢难忘。

当晚,就很恰当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地。梦见我可以写出端庄秀雅的字迹来,在梦中笑醒了好几次,都舍不得清醒。

第二天清晨,我格外地,早起一些时辰。却不能如梦中那般,果真生出一双巧手来。用这根大毛笔,真正地画出,好看的字迹来。纵然用的是同一锭墨,同一张纸,同一管笔。我很失望。

霞光万丈的清晨,宁静得,如同古老岁月里静谧时光,万物都犹自睡着。只有墨香泠泠传送,笔声“刷刷”抚过宣纸,掠动出字迹的疏影来。但笔下,芬墨结出的墨字,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简直是惨不忍睹、怵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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