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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作者金手指啊金手指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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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算来,离开长安已经好久了,第一次见皇上时的印象已经随着时光的延进而磨灭殆尽。如此这一个理论上算来是重温的觐见,其实与第一次见皇上没有什么区别。但也并没有因之,很爽快地产生什么多余的心情,只是觉得,见皇上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折腾。

可是,等我一看到,大家发愁的表情,和那全套制备的珠饰连环一直要垂到脚底下,脑海中马上出现的画面,就是我一脚踩到这一套的九连环款制的玉佩上,然后,好好地与失去平衡抗衡一番,再然后就是乖乖无可避免地摔个狗啃泥。这么一感觉,就有点觉出什么是传说中的飞沙走石、暗无天日了。

事实是不令是那沙还有那石,一股脑向我投来时,差点将我掩埋。

我果真后知后觉地认清,正值这个多事之秋,见皇上,任一一个失落都可能是顶风作案。

大家发愁的原因很是简单。一切皆因我身份特殊,还没有个名份,都不知道,此一去见皇上,要我如何穿戴,才符合礼法,而还不至于被太子一党揪出什么问题。传说,前朝有一位画师,颇为我那皇上老爹所喜爱,为了能在天子面前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就很是异想天开地将在孤舟上的蓑笠翁,露出一角衣袖,画成了只有三品以上才能穿戴的红色。结果被与他素有嫌隙的另一画师指责,说他这是目无公卿之威,冒犯天家,因此被赶出了画阁,不得不远赴江湖之远,以画扇面为生,一生郁郁不得志。

只是画中的一角衣服。就惹出这么多的罗烂来。酿成一代天才埋没乡野的让人扼腕叹息的事来。大家都觉得两件事情都是在穿戴的选择上有异曲同工的作用,少不得要三思得周全。

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我甚为伤感。觉得嫁给李世民从情感和技艺上同样都是一件难事。

其实,个人爱个什么颜色,这有什么好多说的,说多了都无聊,但是在这大唐,诸如此类的规矩又多又严,而且规矩什么的基本上还是传承大隋旧制。估计是李唐新立,不太有功夫换了这些法制。而且主要矛盾清楚易见,全是巩固政权,并没有谁有时间逍遥到这个法制健不健全上来看看。是以如若冒犯了点滴尚记录在案的旧制。等闲就会吃了官司。我听说有不少人,吃了牢饭就是因为这些小小不言的事情。

我作为一个读过礼仪,还时常忘了礼仪的人,一经大家提醒,就回忆起。上面一条一条罗列满满的规矩来。那上面,是只有什么公主、王妃,命妇才能见皇上的。所以,也就并没有记着,像我这样布衣之人去见皇上到底要穿个什么,才表现出我即敬慕天家。又不爱慕虚荣的完美品德来。整个秦王府都在动脑筋。还是长孙王妃说,让我穿成与公主差不多,但是少戴着缀饰就好。

可是。她说的那个少戴,诚然是少戴了好些个重量级的家伙后,仍是比一般的头饰,还要重上许多多。一个大花冠,全要架到我脑袋上来。我又不用做王妃。本可以躲清闲,谁知道皇上闲来无事。偏偏要见我。只是我现在这副样子,见了皇上只觉得是对他的冒犯。只是皇上可不允许我私自产生自知之明,不前去冒犯他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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