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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荒山之上 (1 / 3)

三人策马赶路,那灵马确实比普通马匹要快得多,与大修士以功法身形赶路的速度已经差不了多少。一行三人终于在次日傍晚到了灵素镇边缘的官道驿站。

枫卿童已经令那只从疾风镇带出来的上品灵鸽进行了认主。灵鸽是很常见的雪白色,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羽毛白的彻彻底底,远看就是一团雪球,看不到一丝杂质。

千夜皇朝以前便是依靠灵鸽传信,灵鸽会在修士认可的情况下,记住指定的灵力气息,而后无论那个修士到何处,灵鸽都能找到他将信送到。这是灵鸽特有的天赋,在送信一事上可谓得天独厚。东苍显然继承了这一点,金则有特有的千里符,效果类似。

枫卿童手中的这只灵鸽,因为是一只驿站上品灵鸽,它在认主之前已经记下了镇北辖境很多重要的位置。这样一来,枫卿童联系镇北辖境其他人便很方便了。

三人在灵素镇驿站归还马匹,在驿站吃了些东西,便又开始赶路,按照水音留下的地图往灵素镇内赶去。

灵素镇不比偏远的疾风镇,位置在镇北辖境稍稍偏内,虽然与疾风镇相邻,也还算靠北,但与互相勾连的铁柳镇、华光镇、疾风镇三镇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灵素镇内,江湖执牛耳者为山,是镇北辖境中真正的一流门派。灵素镇中的江湖也更复杂,不似疾风镇一镇只有一派,其中扎根的二三流门派不在少数。

枫卿童带着二人走在街上。风千陌虽然长相讨喜,但套上粗布衣服后,那种憨憨傻傻的气质更加凸显,反而让他不那么惹人注目了。加上有些暮气沉沉,更缺风采。

王云上街后买了一顶斗笠,白纱遮面。将已经出落的极好的面容遮掩后,王云的气质也浑然一变,整个人极其安静。

枫卿童站在她身侧,清楚听到她正在一遍遍默念什么心法口诀,想必是静心所用。毕竟是王府独女,见识的刺客不说过百,几十总是有了。这心法能让她更好的隐藏自己的灵力波动。

枫卿童白衣佩剑,本该是引人瞩目的不凡风采,但偏偏他是最不被注意的一个。化生境,真正快要触到自然规则的存在,自有其奥秘。

枫卿童脚步微微一滞,但还是没有影响到继续迈步,身旁两人也什么都没有发觉。

有些不放心风千陌的状态,枫卿童随便找了个切入点和风千陌聊起来:“小鼻头,脖子上的玉石很好看啊,以前好像没看到你戴过?”

王云一听,也转头望去,那玉石确实成色极好,与她手上的玉镯相比丝毫不差。以她的身份,能入手还一直戴在手上的玉镯,成色如何,自不必多说。

风千陌猛地被喊,楞了一下,而后才摸摸脖子上的玉石,那玉石是月牙状,确实做工精美:“这个啊……我从疾风镇离开前,三当家给我的,他说是当年大当家救我的时候,从我脖子上看到的,这么多年一直代为保管,现在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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