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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 还房子 (1 / 3)

姥爷今年已经73岁了,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几个领导来时就作出了决定,聘请姥爷当顾问,聘请书都准备好了,给姥爷带了过来。

姥爷推辞的非常坚决,告诉他们“我办完手续,还回韩屯,以后就在那里长住了。国家需要我时,我随时可以回来。”

几个领导只好把聘请书收了回,他们诚恳的对姥爷说“艾老,您老还回去啊!您在这里,我们就有了主心骨,好多有争议的事情,还得您定夺。

您老就留下吧,你家院子的事情,我们抓紧时间给您落实。他们已经找好了房子,现在正在往外搬,估计很快就能搬完。艾老,委屈您们暂时先住在这里,房间已经给您们准备好了。”

姥爷推辞说“那倒不用,我们在京大有房子,能住的开。”

悠悠爸爸接着说“我家的怡园已经还回来了,收拾一下就能住,我们可以先去那里住,虽然远了些,不过那里有公交车,交通也方便。”

原来姥爷家的院子,被一个单位作为办公场所。姥爷的平反决定下来,按照国家的政策,必须归还给个人。

归还的不仅是房子,还有抄家被没收的东西。京都到底是京城,法制比较健全,当时抄家时没收的东西,都有清单。现在,按照清单归还。

据他们说,姥爷家这算是好的,院子比较大,被用作了单位办公场所。房子和里面的家具和摆设,都保存的比较完整。

那些分给居民的院子,被分隔的乱七八糟,乱搭乱建,家具也分到了各家各户,流失的差不多了。

关键是房子收回困难,房管所没有充足的房源,安置里面居住的人员。

七八年开始平反的时候,房管所的房源还比较宽松,对居民的安置也比较到位。随着平反人员的增加,安置的越来越差,居民的意见也越来越大。

好些人家死活不搬,特别是返城的下乡知青,他们都是待业人员,属于“无房、无工作、无收入”的“三无”人员,政府拿他们也没办法。

种种原因,造成了好些平反回京的人家,虽然拿到了房产证,可是却无房子的使用权。

听爸爸说,自家老宅的房子就是这种情况,除了告密的那家人,其他的房子里被安排了几十户人家。至今搬走的不到三分之一。

花园和后院的楼房,被街道办事处当做办公室,倒是已经腾了出来。

不过,属于悠悠自家的那处花园洋房,已经收回来了。那处房子紧挨着御和园,被园区作为了办公场所,保存的比较好,可以马上入住。

悠悠爸爸的手续已经办完了,他正式的进入部队医院,被任命为高干病房主任。

十五年的时间,悠悠爸补发了33000多元的工资,算是比较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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