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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良心不痛吗 (1 / 5)

“严州府总额户口人丁十一万一千五百零七丁口,田额一万零三百五十七顷四十四亩。加上地山塘湖桑柘木等,

以上地丁并外赋共计征银十六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两三分三,,共征米五千二百七十三石八斗。

“今年闰六月,地丁加闰,征银两千八百四十九两八钱,征米二百九十四石八斗・・・・”

严州府衙内。

朱以海在堂上听着首辅宋之普报出的一项项数据,这是一众大臣们加班加夜赶点整理出来的最新地银和丁银的数字。

基本上是以万历四十六年的册籍为依据,加上万历年间严州府的各项差役折银数字。

摊丁入亩,地丁银总共是十七万二千五百六十九两九钱银,米五千五百六十八石六斗。

田每亩征赋折银是一钱二银,地每亩是征三分银多。

万历征税,不仅种粮的田要纳税,那些种茶叶种树的地,甚至山、塘、湖等也是要纳税的,只是税率较低。

洪武初定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每亩八升五合五勺,芦地每亩五合三勺四抄,草塌地,每亩三合一勺,没官田,每亩一斗二升。

到了此时,改折银征收。

严州一亩田科银一钱二左右,另还征部份本色米。

米银折算,大概还是按白米每石折银一两,外加二钱脚耗。

一亩科银一钱二,实际就相当于是征了一斗米加二升脚钱。比洪武朝已经是两三倍了,当然,如果把天启崇祯朝等加征的算起来,实际还得再加几倍。不过明初的役,同样累民。

当然,现在浙江粮价都二两一石了,所以按这个比,实际只征了半斗。

朱以海也知道万历四十六年毕竟过去几十年了,以前的数据来征现在的粮,肯定还是不太精准的,但若用天启或崇祯朝的就更不准确了。

田赋和丁银都已经折算清楚,现在只需要把这所有的粮折再摊到这些田地之中就行,按统计,严州不仅统计了田,还有地、山、塘、湖、屯田等。

田是一万顷多点,百多万亩,丁银两万多两,而丁口是十一万一千多,折算一丁的丁银不到两钱银子。这两万多两银子摊到一百多万亩田中,一百亩地摊不到二两银,也就是一亩不到两分。

所以若是这么算下来,摊丁入亩后,折银是一亩地一钱四分银子多点。

若是征本色,则一亩地征粮一斗,两二斗脚耗钱,再摊丁银二分银,一个地主有一百亩田,则纳粮十二石,加二两银子。

如果再加一成火耗,则是十三石二斗粮,二两二钱银。

“诸卿,孤以为如今用兵不断,所以田赋当征本色粮为主,田十亩以上地主当纳本色粮,把粮交到乡里,由官收官解。至于田十亩以下户,可折银,今年就按一石米二两银折算。”

“摊入田亩的丁银,则直接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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