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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 退匈奴(四) (1 / 3)

对于屠各胡来,骑兵对冲可谓正中他们下怀,作为马背上的民族,匈奴人本就精擅骑术,比起汉饶平均水平要强上不少,往昔与度辽营、州郡士卒作战无数,屠各胡认为自己已经摸清楚了汉饶水平,结阵防守还是个麻烦,正面对冲无异于螳臂当车。

虽然对面的汉军据是冀州的精锐,可此前呼厨泉浪了几个月,这些精锐不也没抓住呼厨泉?不过是汉人自吹自擂罢了,在屠各部勇士面前都是羔羊。

尤其是对面越来越近,经验丰富的万骑长已经能够判断出汉军大概有多少人,五千冲击一万?先是一愣,随即便是不可遏制的怒意,这些汉人还真是猖狂惯了,还以为是百年前?

被鲜卑人打的落荒而逃,也敢如此觑匈奴勇士?

长刀指,万骑长怒喝道:“碾碎这些懦弱的中原人,让他们知道屠各勇士的怒火!他们的头颅是酒器,马匹是食物,用他们的鲜血清洗我们的长刀!”

“杀!”

屠各胡骑兵也开始策马奔腾,以攻对攻,正面冲锋。

事实上这是屠各部第一次与正规的精锐汉军骑兵正面作战,此前他们的对手要么是胡人,要么是地方士卒,最强的对手也只是战意高昂的度辽营。可度辽营虽然勇猛善战,但在装备上确实差了汉军精锐一筹。

若是南匈奴其他万骑队在此,决然不会做出如他一般的决定,因为他们与汉人并肩作战过,和精锐汉军一起踏足过鲜卑的地盘,见识过那不同于草原异族的战法。

弩。如果是马上骑射只用弓箭,生长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无疑是强过汉饶,这是环境带来的优势,他们在马上狩猎、放牧,与马浑然一体,自然胜过汉军。

然而当射击武器中出现弩时,中原民族可以已经找到了另一条康庄大道,足以弯道超车。

《释名・释兵》曰: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原便有了批量生产强弩的能力,这种武器相较于弓箭而言,最大的优势,或许便在于其射击的高精准度,极低的使用难度,以及用机械构造带来强大动能的威力。

以许褚之力大,要想稳定射击,也最多只能拿起四石之弓,可手持的强弩却最大可达九石之力,被称为弩炮的大黄弩最大更是能到四十汉石,一吨之力。

李广便曾经使用这种大黄弩射杀了数百米外的匈奴裨将,解除了危局,其威力可见一斑,这东西堪称冷兵器时代的重型狙击步枪。

汉军能够胜过游牧民族,除了强大的金属冶炼能力带来的坚甲利刃,最大的优势便在于这些弩器上。这些东西堪称镇国之宝,属于严禁向境外输出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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