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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七章 四有富二代 (1 / 3)

“你不是混文学界的么?连《倾城之恋》是什么都不知道?”宋翔惊讶道。

“嗨,我算什么混文学界的,虫子的书我都没看全呢。虫子,你知道这个《倾城之恋》么?”林麟又转头问张重。

张重嗯了一声,“听过。”

“那看来是挺有名的,不过按照大翔你说的,这女孩子不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么?你还担心什么?”

“我们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真要是就因为谈恋爱就跟家里面把关系闹僵,感情肯定也走不长,得不到亲人祝福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

“嚯,你从哪儿听来的鸡汤呢,感情这事除了跟自己有关系,其他人都得靠边站,要我说,你就大胆放心地去干,退一万步说,就算最终结果不尽如人意,至少也努力了不是,像这样都还没开始就自己给自己判了死刑,多亏得慌啊。虫子,你说是不是。”

张重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我觉得你说的有点道理。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

“啥意思?”林麟有些莫名其妙。

“林哥,我就知道是你来了,一般人可不会这么点歌。”

林麟表情一愣,循着声音看去,原来是晴晴过来了。刚才他们几个聊得正投入,没注意到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了。

“晴晴,你下班了?”

“嗯,下班了,过来跟你说一声,后面欠你一首歌没唱,下次有机会再给你唱。”

于晴笑呵呵地说道,林麟是个土豪,她过来驻唱的时候,只要他在,基本上别人就点不了歌了,全都给他包了。

这种小酒吧,这样的客人可不多。时间久了,倒也在一起喝过几杯,算是认识了。

她看了一眼跟林麟同桌的其他两个人,灯光有些暗,看不太清楚,不过她总感觉那个瘦一点的有些面熟。

不过在酒吧见到的人多了,有几个面熟的也很正常。

“这两个是我朋友,虫子,大翔,这个是晴晴,酒吧的驻唱歌手。”林麟介绍了一句,然后对于晴说,“下班没什么急事吧,一起坐坐?”

“行,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这样吧,我请你们喝酒。”说完也不等林麟说话,她自己就跑去柜台要酒了。

张重看着于晴的背影,笑道,“这姑娘挺直爽的啊。”

“那可不,人家可是唱摇滚的。”

宋翔翻着白眼道,“嗯,人家唱摇滚的,你可劲的点《冬日微风》,可真是贴心。”

林麟讪讪笑道,“都差不多,都差不多。”

于晴去得快,回来得也很快,“给你们点了三倍香槟,都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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